主講老師: | 何俊青 | ![]() |
課時安排: | 1天/6小時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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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銀行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銀行是金融機構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機構,它主要的業務范圍有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3-12-27 15:30 |
第一模塊強監管下合規政策解讀
一、2020年監管形勢解讀
1、金融政策解析
2、監管政策解析
(3)2019年監管政策回顧與比較
整治“三違反”
整治“三套利”
整治“四不當”
整治“十亂象”
二、新形勢下合規管理理念
1、合規管理形勢分析
2、風險控制理念與風險控制方法
3、合規文化建設
第二模塊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解讀
(一)合規的含義
(二)銀行信貸、經營所適用之“規”
(三)法律的調整方式、思維方式和正確的意識
(四)法律風險的類型
(五)規與法的聯系和區別
(六)規在法律中的適用案例分析
第三模塊公司、企業法
一、企業的常見類型;什么是公司;公司財產和企業財產
二、“有限”是指什么有限;
三、認繳制和實繳制;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
四、有限的例外情形;債權人的救濟
五、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區別和聯系
六、到底誰是“法人”,法人的責任
七、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混同問題
八、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理人及各自的法律后果
九、公司章程的效力和法律含義;議事規則和表決程序
十、實名股東和隱名股東
十一、一人公司和個人獨資企業
十二、分公司和支公司、子公司
十三、注銷和吊銷;解散和清算;
十四、股權轉讓和質押
十五、公司高管的責任;銀行高管的責任
十六、關于逃廢債務目的的關閉和注銷
十七、離婚時公司財產分割
十八、合伙企業簡述
第四模塊商業銀行擔保法
(一)擔保合同和主合同的關系
(二)擔保的生效條件;擔保的先天瑕疵風險
1、抵押權不成立
2、質權不成立
3、擔保不成立
4、擔保合同無效
(三)抵押權失效風險和認識誤區
(四)保證人試圖逃避責任的理由的法律解析
(五)保證責任的滅失風險
(六)關于借新還舊
(七)保證方式的錯誤解讀
(八)保證期間的風險
(九)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的聯系和區別
(十)如何向保證人表達承擔保證責任的要求;送達難問題
(十一)擔保權利交織時的行使
(十二)浮動抵押解讀
(十三)最高額抵押風險案例
(十四)第三人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1、離婚逃債問題
2、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問題
3、繼承債務問題
4、抵押與租賃關系問題
5、各優先權問題
(十五)抵押物損毀、滅失的風險
1、正確解讀
2、如何救濟
(十六)擔保方式創新之困惑
第一部分 《物權法》相關法律的效力及適用
第四模塊商業銀行擔保法
一、《擔保法》與《物權法》對同一事實和行為作出了不同規定的,應當適用《物權法》。
二、《物權法》沒有規定而《擔保法》及司法解釋有明確規定的,應當適用擔保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
第二部分 《物權法》中擔保物權對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有利影響
一、抵押合同生效與抵押權的設立,理順了抵押合同與抵押權的關系。
二、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規范了登記行為。
三設立預告登記制度防范“多重抵押”。
四、明確了不動產登記簿和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關系
五、明確了登記錯誤賠償責任。
六、法院裁定以物抵貸的,自裁定書生效之日起取得物權
七、物保優于人保的法定規則被當事人意思自治所代替
八、擴大了抵押物的范圍和抵押種類
九、確定了房、地合一的房地產抵押的基本準則。
十、最高額質押的貸款擔保方式合法化
十一、有效降低抵押實現的成本
十二、完善了抵押權實現的方式
十三、明確了基金、股權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機構,保障了質權告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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